认证资质:

检测价格:0-500(元)
检测周期:3-7天
检测类型:标准检测
送样方式:快递邮寄,客户亲自送样
领域分类:认证认可-其他服务
检测项目:微生物,有害物质,物理性能,力学性能,限用物质含量,重金属,机械性能
服务地点:全国
2017年5月28日,电动助力自行车标准EN15194:2017通过CEN(European Committee for Standardization)欧盟标准委员会批准,将于2018年2月28日正式生效
此次标准更新将对电动助力自行车出口带来新的严峻考验,对比EN15194:2009+A12011标准,EN15194:2017将会被采纳为EC
Machinery Directive(CE
机械指令)的协调标准,在新标准中明确规定电动助力自行车的设计应依据EN12100标准考虑到相关的潜在危险。这个变化意味着EPAC电动助力自行车将被强制要求满足CE机械指令。
EN15194:2017标准有以下几点变化:
1,产品的功能安全(防篡改、防止未经授权使用、电路失效状况下的正常使用)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2,产品的机械结构强度要求更加严格,主要体现在车架、前叉、车把等关键部件的强度和耐久性测试方面提高了测试要求。
3,对产品的标签、各类电气符号(车灯、开关等)有了更明确和严格的规定。
EN 17128:2020标准由技术委员会CEN / TC 354编写,该文件的秘书处设在法国标委会(AFNOR),由法国标委会(AFNOR)负责起草,该标准于2020年10月21日发布,2021年4月30日将开始执行。
根据CEN-CENELEC内部规定,以下国家/地区的国家标准组织必须执行此份欧洲标准: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
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北马其顿共和国,罗马尼亚,塞尔维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土耳其和英国。
这份标准适用于有或没有自平衡系统的全部或部分由自给式电源供电的个人轻型电动车,预定从无人值守站租用的电动车辆除外。该自平衡系统完全或部分由最高达100
VDC电池电压的独立式电源供电,带有或不带有输入电压高达240
VAC的集成电池充电器。标准规定了与个人轻型电动车有关的安全要求,测试方法,标志和信息,以减少在预期的使用过程中以及在制造商可以合理预见的滥用条件下对第三方和用户造成伤害的风险。
PLEV
(personal light electric vehicle)
指的是用于在公共场所和/或私人场所中运送个人,部分或完全机动的轮式车辆。其范围包括也自平衡车Self-balancing
vehicle,虽然车辆本质上是不稳定的,但使用控制系统后可以在至少一个方向上保持动态稳定,而无需用户干预,或者说控制系统可以提供自平衡功能。自平衡PLEV能轻微摇动以保持其平衡,用户可通过移动重心来控制方向和速度,而无需使用任何传统设备,例如手柄,转向,制动踏板等。